【宗研所課堂演講】113/11/26(二)10:20 伊斯蘭教的「清真」與「禁止的」概念(呂曉婷秘書長)

專題演講

 

近年來,談及伊斯蘭教,常會連想到激進組織,但那只是少數人,多數的穆斯林仍是實踐著《古蘭經》教義中良善修身的部分,依著《古蘭經》行於正道。主講者呂曉婷,現任台灣伊斯蘭協會秘書長,應戴愛蓮老師之邀,和大家談談伊斯蘭教的「清真」「合法」與「禁止的」「不合法」概念。

伊斯蘭教不僅僅是一種宗教信仰,更是穆斯林的生活指南,伊斯蘭教的經典《古蘭經》不僅僅闡述伊斯蘭教的宗教思想,更規範了信徒的言行舉止與食衣住行。 就食品而言,符合伊斯蘭教法上許可的食品,稱為Halal,又稱為「清真」,代表伊斯蘭教法認可是「合法」的食品。 相反地,Haram 為「非清真」,是教法視為「不合法」或「禁止」的食品。

伊斯蘭只有二個來源,古蘭經與聖訓(聖行)。聖訓(聖行)是先知穆罕默德所有言行舉止的記錄。任何不符合此二來源者,皆不得視為伊斯蘭。為更容易理解,首先要知道伊斯蘭中不合法的事情;一旦我們辨識出不合法的事情,其它的就是合法的。

不幸的是,近年許多習慣和傳統已變成合法與不合法的範疇,但事實上,它們完全與宗教無關。在這個演講,將根據古蘭經和聖訓,釐清伊斯蘭中的不合法與合法。不合法的事情有關於食物和飲料,也有關於道德和行為。

◎不合法食物

《古蘭經》:「禁止你們吃自死物、血液、豬肉,以及誦非真主之名而宰殺的、勒死的、捶死的、跌死的、觝死的、野獸吃剩的動物,但宰後才死的,仍然可吃;禁止你們吃在神石上宰殺的;禁止求籤,那是罪惡」,禁止吃所有猛禽和有尖牙的動物。但所有海鮮都是合法的,所以如果食物不含任何肉或動物任何部分,它就是合法食物,例如蔬菜水果。

◎不合法的事物:關於飲料

《古蘭經》:「信道的人們啊!飲酒、賭博、拜像、求籤,只是一種穢行,只是惡魔的行為,故當遠離,以便你們成功。」飲酒在伊斯蘭屬不合法,主要是因為它使人們喪失理智而產生問題。

◎不合法的事物:關於道德與行為

阿拉在《古蘭經》談到信仰者:「只祈禱真主,不祈禱別的神靈;不違背真主的禁令而殺人,除非由於償命;也不通姦。誰犯此類(罪惡),誰遭懲罰。 」勿濫殺。不做假見証,聽到惡言時應謙遜地走開,遠離猜疑,不互相偵探,不互相背毀,應當孝敬父母,真主不喜愛一切傲慢者、矜誇者。

《古蘭經》:「你們不要接近孤兒的財產,除非依照最優良的方式,直到他成年。你們應當履行諾言;諾言確是要被審問的事。當你們賣糧的時候,應當量足分量,你們應當使用公平的秤稱貨物,這是善事,是結局最優的。你不要隨從你所不知道的言行,耳目和心靈都是要被審問的。」在阿拉伯國家,孤兒的財產由國家信託處理,國家給孤兒教育,直至孤兒滿十八歲,財產再歸還孤兒。

《古蘭經》:「先知啊!你應當對你的妻子、你的女兒和信士們的婦女說:她們應當用外衣蒙著自己的身體。這樣做最容易使人認識她們,而不受侵犯。真主是至赦的,是至慈的。」可露出臉、手、腳踝以下。若在家裡或女性聚會,可不用外衣蒙著身體。

《古蘭經》:「不要吝嗇,也不要過度花費,以免你受到責備且入不敷出。」

古蘭經》:「你們不要因為怕貧窮而殺害自己的兒女,我供給他們和你們。殺害他們確是大罪。」伊斯蘭教認為生男生女由阿拉決定,所以不能墮胎。

既無合法也無不合法:文化與傳統

  • 有些女性認為黑長袍蓋住臉和雙手,是伊斯蘭規定,但事實並非如此。那只是某些阿拉伯地區和伊斯蘭世界的文化傳統。
  • 有些男性認為長及腳踝的白袍加上一頂白帽是伊斯蘭規定,但事實並非如此,那也是某些阿拉伯國家的傳統服飾。
  • 禁止男女穿特定顏色或衣服與宗教無關。

附註:伊斯蘭的五大基柱:1.唸清真言 2.禮拜3.齋戒 4.天課 5.朝覲。

天課: 當穆斯林個人資產超過了一定限額,就應按一定的比率繳納課稅,用於施捨貧困者,唯其如此,其所占有的資財才算是合法純潔的

 


講者簡介:國立成功大學外國語文研究所碩士,曾信仰基督教與一貫道各達十年之久,於2009年皈信伊斯蘭教後,時常擔任伊斯蘭相關中英文口筆譯者,並於2016年起兼任台灣伊斯蘭協會秘書長,現職為英文教師與自由譯者。

演講內容十分精彩,歡迎對跨宗教議題有興趣的師生踴躍參與!